Laser一詞是 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的縮寫,直譯便是藉由受激輻射的光放大器,我們過往以音譯稱為雷射,當初翻譯的人腦海裡大概有一個雷電交加的圖像,雖是音譯,卻也蠻貼切的;對岸則稱之為激光,個人覺得這個翻譯將Laser的原理隱含在內,想必是工程人員翻譯的名詞。好奇心驅使下便google了一下,果不其然,在維基百科有提到激光來源,引用一下跟大家分享。
1960年7月7日,美國科學家梅曼(Theodore Harold Maiman)發明了第一台雷射器,1961年,中國大陸第一台雷射器在中科院長春光機所由王之江等研製成功。但當時中國並沒有激光一詞,中國科學界對它(英文Light Amplification of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縮寫為LASER)的翻譯多種多樣,例如「光的受激輻射放大器」、「光量子放大器」這些名字顯然太長,不利於稱呼。還有一些音譯,如「萊塞」或者「鐳射」。
命名的混亂給科學界、教育界帶來極大的不便,1964年冬天,中國全國第三屆光量子放大器學術報告會在上海召開,這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,就是研究並通過對幾個專有名詞的統一命名。會議召開前,《光受激發射情報》雜誌編輯部給中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寫了一封信,請他給Laser取一個中文名字。不久,錢學森就回信給編輯部,建議命名為「激光」。這一名字體現了光的本質、又描述了這類光和傳統光的不同,即「激」體現了受激發生,激發態等意義。這一名稱提交到第三次光量子放大器學術報告會討論,受到了與會者的一致贊同。從此中國大陸對Laser這一年輕的新生事物有了統一而有意義的漢語名稱。
不過在台灣仍然通用「雷射」的名稱,在港澳「激光」和「雷射」兩詞都通用。
2012年9月29日 星期六
Laser一詞
訂閱:
張貼留言 (Atom)






0 意見:
張貼留言
歡迎提供建議!